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草案預告
歷史法規草案
法規草案內容
預告本市轄內用電契約容量達五千瓩以上之電力用戶,應於用電場所或擇本市適當場所設置契約容量百分之十以上之太陽能、風能或其他綠能、節能設備
公告日期:
105.02.19
預告日期:
105.02.20 ~ 105.02.26
發文字號:
府授經公字第1050018013號 公告
依
據:
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22條
公告事項:
詳如附加檔
內
容:
詳如附加檔
圖表附件:
本市轄內用電契約容量達五千瓩以上之電力用戶,應於用電場所或擇本市適當場所設置契約容量百分之十以上之太陽能、風能或其他綠能、節能設備」公告草案預告及附件.pdf
發表建議區
無任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