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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臺中市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規費收費標準」草案

公告日期: 104.08.19
預告日期: 104.08.19 ~ 104.09.15
發文字號: 府授地編字第10401636321號 公告
據: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詳如電子檔
容: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五十六條規定,申請使用地變更編定應繳納之審查規費,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另定收費標準。另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行政規費應審酌成本原則訂定收費基準。經考量各縣市辦理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審查成本不同及反映本市變更編定審查作業之真實行政成本,特訂定臺中市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規費收費標準。本草案共計九條,其要點如下:

一、 明定本收費標準之法源依據。(第一條)

二、 明定本收費標準之收費方式。(第二條至第五條)

三、 明定免納規費種類。(第六條)

四、 明定本收費標準之受理方式。(第七條)

五、 明定本收費標準之施行日期。(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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