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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公告本市霧峰區油車第圳溪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範圍及相關規定事項」。

公告日期: 105.09.02
預告日期: 105.09.03 ~ 105.09.09
發文字號: 府授農海行字第10501786551號 公告
據: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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