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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臺中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標準(草案)

公告日期: 100.02.11
預告日期: 100.02.21 ~ 100.02.28
發文字號: 府授都建字第10000246321號 公告
依據: 比照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及臺中市法規及本府100年1月26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14140號函。
公告事項:
一、依據93年7月14日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04次會議決議內容及為配合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以及合併升格後之組織編制,修正本辦法部分條文。
二、本次修正辦法計1條,其重點如下:
1.配合縣市合併升格後組織編制之修訂。(第二、六、七條)
內容:
一、依據93年7月14日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04次會議決議內容及為配合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以及合併升格後之組織編制,修正本辦法部分條文。
二、本次修正辦法計1條,其重點如下:
1.配合縣市合併升格後組織編制之修訂。(第二、六、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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