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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制定「臺中市特定場所現場人數管理辦法」草案全文
| 公告日期: |
10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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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告日期: |
100.12.23
~
10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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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中市消預字第1000050468號
公告 |
| 依據: |
臺中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九條 |
| 公告事項: |
臺中市特定場所現場人數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 本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公布施行,針對特定場所現場人數管理,已明定於第五、六條據以規範,其中第六條第五項規定:「特定場所現場人數限制量之申報程序、應備文件、審核方式、調整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之事項,由本府消防局另定之。」爰依據上開自治條例之授權規定,訂定本市特定場所現場人數管理辦法計十條,其要點如下: 一、訂定依據。(第一條) 二、本管理辦法之主管機關。(第二條) 三、特定場所現場人數之定義。(第三條) 四、特定場所現場人數限制量之計算方式。(第四條) 五、特定場所現場人數限制量申報程序及審核方式。(第五條) 六、特定場所現場人數標示牌及現場人數已滿告示牌之內容。(第六條) 七、特定場所現場人數管理方式。(第七條) 八、查核特定場所現場人數管理作業之時機及方式。(第八條) 九、相關書表格式由主管機關另定之。(第九條) 十、施行日期。(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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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臺中市特定場所現場人數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 本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公布施行,針對特定場所現場人數管理,已明定於第五、六條據以規範,其中第六條第五項規定:「特定場所現場人數限制量之申報程序、應備文件、審核方式、調整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之事項,由本府消防局另定之。」爰依據上開自治條例之授權規定,訂定本市特定場所現場人數管理辦法計十條,其要點如下: 一、訂定依據。(第一條) 二、本管理辦法之主管機關。(第二條) 三、特定場所現場人數之定義。(第三條) 四、特定場所現場人數限制量之計算方式。(第四條) 五、特定場所現場人數限制量申報程序及審核方式。(第五條) 六、特定場所現場人數標示牌及現場人數已滿告示牌之內容。(第六條) 七、特定場所現場人數管理方式。(第七條) 八、查核特定場所現場人數管理作業之時機及方式。(第八條) 九、相關書表格式由主管機關另定之。(第九條) 十、施行日期。(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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