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告訂定「臺中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

公告日期: 100.06.01
預告日期: 100.06.01 ~ 100.06.10
發文字號: 中市交捷綜字第1000013219號 公告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為藉由興建捷運軌道運輸,紓解及改善臺中都會區交通環境,均衡都會區之區域發展,以提昇市民生活品質,依法設立「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捷運系統營運,提供市民安全、快速、舒適及便捷之大眾運輸服務,增進公共福利為目的,特訂定「臺中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

本草案訂定重點如下:

一、明訂本條例授權訂定之依據。(第一條)

二、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目的。(第二條)

三、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之組成。(第三條)

四、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之職權。(第四條)

五、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執行事項。(第五條)

六、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之任免。(第六條)

七、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相關人事規章之適用。(第七條)

八、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設置之部門及其職掌。(第八條)

九、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得依業務需要遴聘顧問,襄助有關業務。(第九條)

十、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與臺中市政府之權責劃分。(第十條)

十一、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第十一條)

內容:
 

為藉由興建捷運軌道運輸,紓解及改善臺中都會區交通環境,均衡都會區之區域發展,以提昇市民生活品質,依法設立「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捷運系統營運,提供市民安全、快速、舒適及便捷之大眾運輸服務,增進公共福利為目的,特訂定「臺中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

本草案訂定重點如下:

一、明訂本條例授權訂定之依據。(第一條)

二、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目的。(第二條)

三、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之組成。(第三條)

四、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之職權。(第四條)

五、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執行事項。(第五條)

六、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之任免。(第六條)

七、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相關人事規章之適用。(第七條)

八、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設置之部門及其職掌。(第八條)

九、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得依業務需要遴聘顧問,襄助有關業務。(第九條)

十、明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與臺中市政府之權責劃分。(第十條)

十一、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第十一條)

圖表附件:
發表建議區
無任何建議。